学校食堂承包需满足资质条件涵盖法律资质、专业能力、信誉记录、运营方案及人员管理五大核心领域,具体要求如下:
独立法人资格
必须为在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注册资金要求因项目而异,例如部分地区要求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食品经营许可
需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涵盖热食类、主食类等校园餐所需品类。
部分地区要求许可证后标注承包商信息,确保责任可追溯。
税务与社会保障记录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资格承诺函》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费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优先选择通过haccp、iso22000等国际认证的企业,证明其具备标准化生产、风险管控能力。
例如,福建省福清元洪高级中学要求企业持有iso22000认证证书。
餐饮服务经验
需提供从事食堂或餐饮业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合同、原单位评价书等。
部分项目要求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超过2年以上。
设施设备与场所
具备独立的食品加工间、储存间、用餐区等符合规定的场所和设施。
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并定期维护。
无重大违法记录
近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良好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近三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证明。
无关联交易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经营策划书
需提交包含经营理念、策略、人员配备、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四季菜谱等内容的详细方案。
例如,芜湖市周皋学校要求说明经营食堂的具体措施。
应急处置方案
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定期组织演练。
价格与财务管理
食堂食品价格需报学校审核备案,调整需提前公示。
义务教育阶段食堂需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高中阶段外包不得收取管理费。
从业人员资质
关键岗位人员(如厨师、安全管理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职业技能证书。
所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上岗。
培训与考核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学校可协助开展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禁止转包与分包
承包方不得将食堂业务转包给第三方,档口经营权须由企业直营。
特定场景限制
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必须自主经营,不得引入社会资本。
政策弹性空间
偏远地区乡村学校可申请外包或委托配餐,但需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