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中,食品留样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以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风险可控:
必须留样的单位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100人)、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超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
承包方需明确:若食堂对外承包,承包企业必须纳入留样管理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责任。
留样食品种类
全品种覆盖: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所有食品成品均需留样,包括主食、菜肴、汤品等,不得选择性留样。
例外情形:部分地区或单位可能仅要求对易腐食品(如肉类、水产、乳制品等)留样,但学校食堂通常需全品种留样以保障风险覆盖。
留样量与容器
留样量: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部分标准要求100克,但学校食堂建议按更高标准执行)。
容器要求:
使用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容器需标注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精确至月、日、时)、留样人等信息。
留样时间与温度
冷藏保存:留样食品需在0-8℃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确保微生物不繁殖、成分不分解。
禁止混放: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无关的物品(如员工食品、原料等)。
留样记录
记录内容:需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保存期限:留样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以备监管部门或事故调查时查验。
专人负责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人负责留样操作,确保流程规范、记录完整。
留样人员需熟悉食品安全法规,掌握留样操作技能(如容器消毒、标签粘贴等)。
应急处理
事故响应:若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事故,需立即封存留样食品,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禁止干扰:在调查过程中,不得擅自移动、销毁或篡改留样样品及记录。
监督检查
内部自查:学校或承包方需定期检查留样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外部监督: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留样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业整顿),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承包方若因留样不规范导致事故,学校可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终止合作。
典型案例
某中学食堂因未留样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时无法追溯源头,承包企业被吊销许可证,学校负责人受处分。
某高校食堂留样量不足,被监管部门处罚后,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后通过复检。
合同条款
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留样责任,要求承包方承诺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
约定违约条款(如未留样每次扣罚一定比例管理费),强化约束力。
培训与考核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重点讲解留样操作、记录填写、应急处理等内容。
通过考核确保培训效果,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技术辅助
使用智能留样冰箱(带温度监控、自动记录功能)或信息化管理系统,减少人为失误。
留样容器可采用一次性密封设计,防止开封后污染。